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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邮箱的标准

  1. 在市区增设邮箱时,通常与现有正式邮箱(不包括私用信箱及邮管)相距不应少于400米。

  2. 一般而言,郊区增设邮箱时,与现有邮箱相距不应少于800米,尤其若收信工作涉及成本时,这项规定更须严格遵守。除非情况非常特殊,否则增设的邮箱与现有邮箱相距不得少于400米。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收信不涉及特别开支,每星期亦需最少有20封从邮箱寄出,在该处竖设邮箱方可视为理由充分。

修订日期:200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