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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邮政速递

标准服务—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 经济实惠

月计服务客户

月计服务客户的服务费用待月底才需缴付。每月速递件数愈多,每件的收费更加相宜。

每月速递件数 每件特惠收费 (重量上限为一千克) 超重物件每千克额外收费
1 - 49件 $19.50 $14.00
50 - 99件 $18.50
100 - 149件 $16.50
150 - 179件 $16.00
180 - 199件 $15.50
200 - 399件 $14.50
400件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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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月计帐户):

  1. 所有邮件如需双程送递,每件回程邮件可获$4的邮费折扣优惠。
  2. 每件文件或物件的标准重量为1千克。
  3. 邮件的尺寸最大不超逾358毫米 x 250毫米、厚度不超逾50毫米。邮件必须按照一般邮务条例妥善包装。(如邮件超逾所定的要求,顾客可选用本地挂号本地包裹。)
  4. 超重物件每千克酌加$14,每超重不足1千克者以1千克计。
  5. 除新界主要地区乙外,可接受处理的文件或物件重量最高为5千克。
  6. 往返新界主要地区乙的文件或物件的最高处理重量为每件2千克。
  7. 如需上门收件,每次将收取行政费$50。但在下列情况下,行政费可获豁免∶
    1. 如一个月内(截数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投寄本地邮政速递邮件的邮费总额满$1,000,客户只需缴付该月邮费总额,而行政费将获全数豁免。(见例子一)
    2. 如一个月内(截数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投寄本地邮政速递邮件的邮费总额少于$1,000,但帐户的消费总额满$1,000,客户只需缴付该月的邮费及行政费至$1,000,而余下的行政费可获豁免。(见例子二)
    3. 如同时投寄本地邮政速递及特快专递邮件,则是次本地邮政速递邮件的行政费将获全数豁免,我们只会按特快专递服务的服务条款收取特快专递邮件的行政费。
  8. 不论属按时上门或按要求上门收件预约服务,若到户时未有邮包收取,每次收件的最低费用为相等于行政费的$50(已向香港邮政发出充分事先通知者除外)。另上文第6条的豁免条款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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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月计客户

非月计客户到临邮局柜位投寄邮件会以每程每件计算。每件文件或物件的收费按重量计算如下:

每件重量不超过 每件收费
500克 $25.00
1千克 $35.00
2千克 $45.00
3千克 $55.00
4千克 $65.00
5千克 $75.00

备注(非月计客户)

  1. 除新界主要地区乙外,可接受处理的文件或物件重量最高为5千克。
  2. 往返新界主要地区乙的文件或物件的最高处理重量为每件2千克。
  3. 邮件的尺寸最大不超逾358毫米 x 250毫米、厚度不超逾50毫米。邮件必须按照一般邮务条例妥善包装。(如邮件超逾所定的要求,顾客可选用本地挂号本地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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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