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English繁体版

搜寻搜寻网页指南联络我们

网页指南

汇款服务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邮政汇款及电子汇款服务的最新安排

由於<<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於2012年4月1日起生效,为符合新法例的规定,由该日起,香港邮政推出汇款服务新措施。

香港邮政提供现两种汇款服务,分别为邮政汇款服务及西联电子汇款服务。所有邮政局(两间流动邮政局除外)均提供邮政汇款服务,而西联电子汇款服务则只限於21间指定邮局。为符合新法例的规定,香港邮政所提供的汇款服务必须乎合法例所规定的客户尽职审查及记录要求。有关邮政汇款服务及西联电子汇款服务新措施的详情,请按以下连结。

修订日期: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