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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不适用
部门: 香港邮政
项目: 招标承投香港中环邮政总局3楼部分地方的政府食堂承租权
项目内容: 招标承投香港中环邮政总局3楼部分地方的政府食堂承租权。只限用作食堂,为香港中环邮政总局人员及受雇于香港中环邮政总局工作的职员提供膳食、小食、饮品及其他食品。为期三年,由香港邮政署长指定的日期起生效。
联络: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于以下地点索取: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2号
邮政总局3楼319室
香港邮政员工关怀组

电话: (852) 2921 2227
传真: (852) 2522 9577
招标详情: 互联网上亦刊载此招标之英文版额外资料,网址如下:
http://www.hongkongpost.com/eng/tender
截标日期: 2008年7月11日(香港时间中午12时正)
投标方法: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在信封面注明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香港邮政署长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12时前(香港时间),把投标书交回香港中环康乐广场2号邮政总局3楼319室香港邮政员工关怀组。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现邀请有兴趣的承办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出价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修订日期: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