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条款

 

服务条件

登记

投寄前必须向香港邮政财务科预先登记。请填妥申请表格,然后连同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副本(如属公司)或香港身分证和地址证明的副本(如属个人)一并递交

收寄局

指定一间大量投寄局

每次投寄量

  • 不少於50件邮件,或
    不少於20件寄往同一目的地邮件
  • 每件平均重量不少於100克
  • 每件邮件的重量不可超过2千克

投寄方法

 

 

 

全新特许邮递印记需於每件邮件的右上角出现。式样(40mm阔20mm高)如下∶

1. 一级

一级

2. 优惠级

优惠级

 

邮件印制

  • 必须使用易网邮网上邮件处理工具列印邮寄标签;标签将附有寄件人及收件人地址、邮件编号条码、特许邮递印记、报关表格(CN22/CN23)和空邮标记字样。邮寄标签必须稳固地贴於每件邮件的正面
  • 所有邮件不可附有非本港的回邮地址

邮件分拣

  • 所有邮件必须按服务级别(一级或优惠级)和目的地分类入袋,剩余邮件亦应按目的地分别捆起并放於尾袋中
  • 使用易网邮网上邮件处理工具列印填妥的"易网邮服务投寄清单"(Pos487R)和"易网邮服务投寄证明书"(Pos20 (iMail))
付款方法
  • 现金
  • 支票*(只限公司客户)
  • 按金帐户*
  • 易办事
  • 网上信用卡付款

*必须於投寄前向香港邮政财务科申请

其他服务条款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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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所有投寄邮件应遵照邮政指南内的规定。
  2. 除非有任何争议,否则不会提供签收证明。
  3. "派递通知书"并不适用於此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