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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服务

特快专递快易货运服务使用条款

  1. 此项服务只适用於特快专递帐户顾客。
  2. 只接受上门收件形式投寄。
  3. 整批货件不设重量上限,惟每次惠顾必须最少投递两件货件,总收费重量必须达20千克或以上。
  4. 每件货件的最低收费重量为1千克,亦不可超过40千克。如货件以货板∕货箱盛载,每板∕箱不可超过500千克。
  5. 每批货件的重量以每千克计算,不足1千克亦作1千克计算。
  6. 顾客可自备包装箱或购买万用箱包装货件。万用箱备有5千克、10千克、20千克和30千克容量可供选择。顾客如需购买20个或以上相同容量的万用箱,必须於5个工作天(包括星期六)前预订。订购万用箱热线2921 2266。
  7. 顾客必须把自备包装箱或万用箱的净重量计入货件总载重量内。如使用万用箱包装,请参看下表所列各款万用箱的净重量和建议总负重量,每件货件的重量不宜超逾各款万用箱的建议总负重量:
    万用箱 净重量(千克) 外箱尺寸(米) 建议总负重量(千克)
    5千克 0.4 0.37 x 0.25 x 0.21 8.5
    10千克 0.7 0.43 x 0.35 x 0.26 15
    20千克 1.3 0.455 x 0.425 x 0.335 25
    30千克 2.6 0.73 x 0.55 x 0.46 40
  8. 特快专递快易货运的货件,会按载重量或容积重量(即货件的体积)计算收费,两者以较重者为准。容积重量的计算方法,是以货件立方米体积(长x阔x高)乘以167。举例说,整批货件共三件,总载重量为78千克。每件货件的立方米体积为0.16立方米(0.4米长 x 0.4米阔 x 1米高),则容积重量是0.16立方米乘以167,即26.72千克,故此三件货件的总容积重量为80.16千克(26.72千克x 3)。基於不足1千克亦作1千克计算的原则,整批货件的总容积重量为81千克,而邮费亦会以81千克计算。
  9. 同一批货件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必须相同。
  10. 所有货件均须附上收件人的电话号码。
  11. 顾客於投寄前,请留意与目的地有关的资料,例如派递范围、派递标准、禁寄物品和受管制物品,以及注意事项。详情请参阅特快专递快易货运投寄指南
  12. 投寄表格(Pos 613C)只备有英文版。顾客必须登入「特快专递网上专区」以英文填写并列印投寄表格。 然而,顾客可於登入「特快专递网上帐户专区」时选择「中文版」,以参考投寄表格(Pos 613C)的中文翻译版本。
  13. 投寄表格(Pos 613C)内只可输入一种货币单位。
  14. 顾客必须为整批货件的第一件货件备妥整套投寄表格(Pos 613C),然后放进一个涂有黏合剂或设有袋盖的透明信封内,再稳贴於货件表面。其余货件则只须贴上收件人抄本。
  15. 此项服务会以商业渠道办理清关手续,因此,顾客亦必须准备一式四份的商业发票正本,然后放进另外一个涂有黏合剂或设有袋盖的透明信封内,再稳贴於整批货件的第一件货件上。有关商业发票和整套投寄表格(Pos 613C)应分别放入不同的信封内,以免出现混乱。如有需要,顾客可使用特快专递网页内的商业发票编印功能。
  16. 整批货件会获编配一个快易货运编号,而每件货件亦会获编配个别货件编号。顾客必须确保整批货件均属同一快易货运编号。每件货件的快易货运编号、个别货件编号和整批货件的总数必须与投寄表格(Pos 613C)所列者相符。
  17. 为确保可读取条码,顾客必须使用镭射打印机列印投寄表格(Pos 613C)。收件邮差上门收件时,会即场测试投寄表格(Pos 613C)上条码的可读性。倘条码扫描器未能读取该条码,则收件邮差将不会收取该批货件,以免海外派递代理因未能处理该批货件而予以退回。
  18. 一般情况下(香港邮政发出差异报告除外),在货件检查无误并完成收件后,顾客可於下一个工作天登入「特快专递网上专区」,下载该批货件的托运单以作记录。
  19. 整批货件的总载重量和总容积重量,以香港邮政收件后最后量度的数字为准。托运单和月结单均会显示整批货件和每件独立货件的重量,以供顾客参照。
  20. 收取货件后如发现任何差异,特快专递会向顾客发出差异报告,列明个别货件编号、货件总载重量等差异项目。顾客必须於下述时间前就有关项目(容积重量差异除外)给予进一步指示:
    收件时间 香港邮政通知顾客的时间 顾客须给予进一步指示的时间
    下午12时30分前 下午4时前 下午8时前
    下午12时30分后 下一个工作天上午10时前 下一个工作天中午12时前

    至於容积重量差异,香港邮政通知顾客的时间和顾客给予进一步指示的时间如下:

    收件时间 香港邮政通知顾客的时间 顾客须给予进一步指示的时间
    收件当日 下一个工作天上午10时前 下一个工作天中午12时前

    倘顾客在上述时间过后仍未给予进一步指示,则特快专递会安排於收件后的下一个工作天把整批货件退回(涉及容积重量差异者除外)。视乎情况而定*,香港邮政保留权利征收退回该批货件的服务费,费用为两程的上门收件费用。

    * 顾客必须自行负责核对整批货件的所有个别货件编号,邮差上门收件并不代表该等编号无误。收取货件后如发现任何差异(例如个别货件编号、整批货件总载重量等),而有关差异乃因顾客而引致,则香港邮政会向顾客征收退回该批货件的服务费。

  21. 顾客可选择投购特快专递保险。投保计划与特快专递货运服务所采用者相同。请按此浏览详情。
  22. 邮票和自动邮资盖印机的付款方式不适用於特快专递快易货运服务。
  23. 以邮政信箱作收件地址的货件概不受理。
  24. 货件如有遗失、损坏或运送延误(因海关审查货件所造成的延误除外),邮费赔偿额将根据该次投递的货件总收费重量按比例计算。赔偿或退款安排概以 《特快专递收费表》(Pos 15A/1) 所列的准则为依归。
  25. 货件如须课税,目的地派递代理或会代为报关和先付关税。视乎情况而定,派递代理会向收件人索回有关款额另酌收手续费。如收件人拒付该等费用,则寄件人必须负责清缴。
  26. 香港邮政保留权利更改特快专递快易货运服务的条款及条件,毋须事前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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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日期 : 2009年3月23日